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闫建锋同志为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子龙同志为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局长;
李治平同志为陇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永刚同志为陇县林业局局长;
李光棋同志为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免去:
冯周虎同志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张建华同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局长职务;
李治平同志陇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李永刚同志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经2022年6月2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姚 鼎同志为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建华同志为陇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新浩同志为陇县教育体育局正科级教育专职督学;
赵长城同志为陇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闫引刚同志为陇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文涛同志为陇县司法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朱炳科同志为陇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 伟同志为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永平、宋金辉同志为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王永平同志原职级待遇;
白 璐同志为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杨彦峰同志为陇县水利局副局长;
康文世同志为陇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双儒同志为陇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彦虎同志为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刚同志为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冬利同志为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海英同志为陇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
欧晓刚同志为陇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免去:
赵小东同志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光棋同志陇县教育体育局正科级教育专职督学职务;
赵 伟同志陇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玖飞同志陇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平同志陇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边军平同志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海英同志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向平同志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陈文涛同志陇县乡村振兴局正科级督查专员职务;
刘 伟同志陇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清华同志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樵全贵同志陇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李小怀同志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徐亚奇同志陇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鉴于机构改革,朱清华同志原任陇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李小怀同志原任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自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