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好消息!又能省下一笔钱
2020-10-25 21:00
大家伙都知道
冬天除了天然气取暖
现在不少伙伴会选择电采暖的方式
灵活舒适还环保
可是面对蹭蹭蹭上涨的电费
也是眉头紧皱
别急,陕西发改委刚刚发布通知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电采暖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
按照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
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 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即 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政策实施范围为陕西省非市政集中供暖的采用 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空调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含小区自备锅炉)。
除陕南三市外的其他地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 持居民身份证和小区物业出具的 非市政集中供暖证明向电网企业申请后,按照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执行。
注: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合表用户除外)为单位。
来看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严格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即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政策实施范围为我省非市政集中供暖的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空调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含小区自备锅炉)。
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合表用户除外)为单位。
二、简化居民电采暖用户申请程序
汉中、安康、商洛陕南三市“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无需申请和认定,直接执行我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不愿意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用户,需持居民身份证、用电户号等信息及时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不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除陕南三市外的其他地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持居民身份证和小区物业出具的非市政集中供暖证明向电网企业申请后,按照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执行。
三、落实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时间以年为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电网企业应严格执行上述政策,免费调试或更换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确保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清洁取暖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陕西省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居民电采暖电价政策的解读及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省内电网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有效落实上述电价政策措施,及时制定公布具体操作实施细则,简化用户申请手续,主动通过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向用户宣传解读电采暖电价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用户合理选择计价方式,减轻用户采暖电费负担,切实增强群众的政策获得感。
有需要的小伙伴记得申请哦
又为我们省下一笔钱钱
还能灵活舒适环保取暖
一举两得呀!
来源:陕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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