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中的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
被执行人:李小娥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李小娥,女,生于1968年9月16日,汉族,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人,住址: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光芒村八组358号。公民身份号码:610321196809160228。
执行依据:(2020)陕03民终1948号
执行标的:879331.13元
悬赏金额:凡向陕西省陇县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李小娥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金。
悬赏期限:2023年6月6日-2024年6月5日
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付法官
举报电话:0917-4604964
原标题:《陇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