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全国生态环境日
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环境日,为带动广大市民一起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陇县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活动。陇县秀美的绿水青山为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所倾心,为继续保护好这大自然的恩惠,预防破坏环境资源情况的发生,陇县法院干警们上班伊始便在上河郡广场,摆好宣传展牌。
宣传现场,干警们向来往市民介绍了首个全国生态环境日及发生在本县区域内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等内容,并发放宣传单,热情解答来往市民的问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真正将环境资源保护法带到群众身边,在举手投足间、一颦一笑中让群众加深对法律的认知,切实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出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近年来,陇县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生态陇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接下来,我院将依托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继续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用法治之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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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徐艳
原标题:《全国生态日〡陇县法院开展首个全国生态环境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