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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机制”激励干部担当有为(深度关注)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2-07 20:46)
文章正文

□ 让干得好的人精神上受鼓舞、物质上获奖励、政治上有提升

□ 严中有容、严中有爱,不因“严”而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行不通了,让不作为者下岗下课

去年以来,陕西宝鸡市陇县19名脱贫攻坚一线干部被集体提拔到科级岗位,一时间成了这个山区县的热门话题,在全县103名扶贫干部中形成了一种争先恐后的工作氛围。这一变化,源于2016年年中陕西推出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容错纠错办法、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三个“办法”(简称为“三项机制”)。“为能干事者‘戴红花’、给担当者‘开绿灯’、让庸懒者‘腾板凳’”,三句话道出了“三项机制”的核心内涵,也成为陕西在新常态下“追赶超越”的动力与保障。

鼓励激励,使有为者受重用

在陇县曹家湾镇段家峡村,记者见到了正在温室大棚里忙活的村第一书记金建刚。这个朴实的关中汉子,原本是县城建监察大队的一名普通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以来,他通过发展蔬菜产业、移民搬迁、改善基础设施等措施,使全村73户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47户。鉴于此,陇县县委按照《陇县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将其提拔为曹家湾镇副科级组织委员。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陇县探索实施脱贫攻坚“八大工程”,首当其冲的便是“头雁”引领工程。即从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挑选103名科级后备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扶贫主任),对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不及格、群众不认可的,淘汰撤换。

“一次性提拔这么多实绩突出的脱贫一线干部,树立的导向就是只要好好干,就能干成事,就会被重用。”陇县县委书记杜长生说,“三项机制”注重实绩选拔干部,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动力。

49岁的刘怀亮,“有魄力,有冲劲儿,点子多,方法活,敢于担当,且基层经验丰富”。据宝鸡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魏稳柱介绍,因刘怀亮工作成绩突出,在干部群众中反响较好。去年4月,根据《宝鸡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试行)》,宝鸡市委打破常规,将排名靠后的县委常委直接提拔为正县级领导干部。“市委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向全市干部传递了‘有为才有位’的信号,引导干部把心思用在想事谋事上。”魏稳柱说。

“让干得好的人在精神上受鼓舞,在物质上获奖励,在政治上有提升,从而形成‘用一贤人、带动一片’的良好导向。”在全省党校系统2016年秋季开学典礼上,陕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毛万春如是说。

容错纠错,为担当者上“意外险”

延安市黄龙县,素有陕西“一叶肺”之称,护林防火工作极为重要。

2016年2月,一场意外的森林火灾让黄龙县石堡镇分管护林防火、安全生产工作的武装部长陈文权忐忑不安。按相关规定,分管工作出问题,至少得受个党内警告处分。然而,陈文权却仅被诫勉谈话,成为黄龙历任护林防火主管任职期间发生山火中处罚最轻的一个。

原来,黄龙县委查明,事发休息日,陈文权仍坚守工作岗位,接到火情后,他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员及群众200余人,带头冲上山顶进行扑救。由于扑救及时,将火灾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黄龙县委依据《延安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相关条款,作出上述处理。

黄龙县委书记任高飞说,“三项机制”严中有容、严中有爱,不因“严”而打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体现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下的人文关怀。

在安康市镇坪县,4本“过境路炮损赔付工作日志”记录下了该县过境二级公路赔付工作组自2012年4月以来与每一户炮损住户的谈判过程、赔付时间、赔偿金额和利息去向。据了解,建设这条出入镇坪县的要道,爆破时会造成周围200多户农户房屋不同程度受损,赔付工作非常难做。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工作,财务人员先后分9次将80万元赔偿资金转入赔付工作组副组长张成林的个人账户,由其代为现金赔付。然而,该行为却属于“公款私存”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而据镇坪县纪委调查,这部分资金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并无侵占、挪用或谋取私利的行为,涉及的80万元资金,已全部赔偿到户,利息也已全部上交国库,工作组的行为符合《镇坪县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容错纠错情形。据此,镇坪县纪委对张成林等相关责任人进行纠错免责处理,仅被诫勉谈话。

“让敢担当者得宽容、受包容”,正是《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中的核心内容。《办法》对单位和干部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没能实现预期目标或是出现偏差失误,但勤勉尽责、不谋取私利的,组织对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让创新者有为、让担当者无忧。

能上能下,让“太平官”腾位子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想法再也行不通了,让不作为者下岗下课。”毛万春在省委党校讲到,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对浑浑噩噩、碌碌无为的干部进行调整;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对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中不适应、不会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

去年9月,在渭南市委组织的项目检查中,发现由市园林绿化处承建的一处绿化提升改造项目,存在工作标准低、同中心城市品位不符、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之后,市委责令该处积极学习其他城市成功经验并迅速整改。然而,该处依然我行我素。根据《渭南市推进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给予园林绿化处组织处理,免去了武某某同志的处长职务,市住建局免去了李某某和党某某等两位副处长的职务。与此同时,市委依据鼓励激励机制,从基层提拔了优秀干部组建新班子。

该处一名干部介绍,被免职的前任处长年纪偏大,思想保守,工作主动性不强,几年来,园林绿化处的工作一直在原地踏步。而现在,新班子干劲儿很足,干部职工虽然苦点累点,但是干得有劲儿。

省委出台“三项机制”后,渭南市调整“下”的干部已达61名;在西安市区县领导班子换届中,因能力不足、动力不足、担当不足等原因,“下”的干部达57人,对各区县、各部门对所属28名存在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干部,也进行了“下”的处理;在宝鸡,坚持“自然下”(因到龄、身体原因下)、明确“必须下”(因违法、违纪、重大事故问责下),突出破解“应该下”(不适宜、不胜任)难题,在省里的规定之外,又增加了8种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

陕西省考核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三项机制”是一套“组合拳”,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只有捆绑使用,才会威猛发力。

(高 岗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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