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GW单晶高效光伏组件暨1GW高端BIPV装备制造项目、陇县特殊医学用途羊奶粉及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陇县温水镇粮食沟村北砖瓦用砂岩、粘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2660274
传真:0917-2660274
邮箱:bjshbjlxfj@163.com
通讯地址:陇县崇文路6号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721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2GW单晶高效光伏组件暨1GW高端BIPV装备制造项目
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堡子身村新型材料产业园
陕西瑞晶盛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该项目租赁3座厂房,1座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另外2座厂房分别用作原料库、产品库及配套辅助设施,在生产车间内建设2条单晶高效光伏组件生产线及相应辅助设施。
废气:运营期层压工序废气和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16297-1996)要求达标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餐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11)要求,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污水排放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噪声:运营期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理。废真空泵油、废油类物质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陇县特殊医学用途羊奶粉及婴幼儿配方羊奶粉生产线项目(重大变动)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陇马路48号
陕西和氏乳业集团陇州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年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羊乳粉与婴幼儿配方羊乳粉20000吨,其中液态奶800吨。项目总投资260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7万元。
废气:运营期燃气锅炉废气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关中地区)排放限值要求,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循环系统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生产干燥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化验室废气并入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进行排放。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污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噪声:运营期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润滑和检修维护等降噪措施后,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理。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陇县温水镇粮食沟村北砖瓦用砂岩、粘土矿开采项目
陇县温水镇花园村
陕西陇州金信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6万元。项目年开采量25万吨,开采面积0.0538平方公里,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购置挖掘机2台,装载机2台等。
废气:施工期严格执行《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1078-2017)表1中施工厂界扬尘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场粉尘采取喷淋等湿法作业进行抑尘;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全密闭运输;堆场扬尘通过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及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中转场设置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并安装喷淋装置;矿区采场、堆场以及中转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按照《陇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要求,设置扬尘监测及视频监控系统。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餐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11)要求。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放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拉运至附近农田堆肥处理;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雨水经截水沟、雨水收集沉淀池收集后,用于矿区降尘,不外排。噪声:施工期合理布置高噪设备位置,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车辆出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并减少鸣笛。运营期运输车辆等移动声源加强管理,避免高噪声集中排放。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固废:剥离的表土单独收集和存放,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和绿化等;沉淀池的泥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转运点进行处置。废矿物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态环境:严格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