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东风镇蓝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NBC-2024-XHGK/G-075)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一、招标条件本陇县东风镇蓝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苏陕协作资金及企业自筹1080万元,招标人为陇县东风镇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钢结构蓝莓植物工厂约30000㎡,配套喷滴灌系统和水肥一体化系统一整套,盆栽蓝莓约7500株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县东风镇蓝莓植物工厂建设项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陇县东风镇蓝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 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具体要求如下:(1) 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2) 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要求牵头人)。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5月至今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需可查且真实有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2)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5月至今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需可查且真实有效);(3)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2023年5月至今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需可查且真实有效);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5月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及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与本项目相近,投资额不小于本项目的80%,且真实有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其中设计业绩只需要提供合同协议书)。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6、信誉要求:(1)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提供承诺书);(2)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的单位,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提供网页查询截图);(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7、其他要求: (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2)申请人 (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5 日09时00分到2024年06月29日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者,请于获取时间内使用投标 CA 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09/Share/Main/Index)电子招投标平台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PDF、资格审查标准格式.ZSQDB。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月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 年 07月 08日 09 时 00 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七、其他1、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09/Share/Main/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视为放弃参与。各申请人可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进行学习。如有问题可致电软件售后电话:400-8819-718、029-88403772。 2、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3、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4、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实行电子招投标及评审方式。6、附件: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甲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乙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3、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 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2)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4) 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a.联合体和业主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 (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 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招标人无关。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项目报建及各种手续办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5) 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①甲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本标段招标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报建手续办理、施工及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②乙公司权利义务:负责承担设计任务,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 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合同实施阶段积极配合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6)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县东风镇峪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 址:陇县东风镇峪头村联 系 人:张九魁 电 话:13772708786电子邮件:lxdfzrmzf@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纳百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301室 联 系 人:黄萍电 话:15229871162电子邮件:60406061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