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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人民政府 批准和实施信息 关于2024年9月13日拟作出3个项目批复决定的公告

(来源:网站编辑 2024-11-27 23:34)
文章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陇县段家峡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陇县河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陇县流曲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913日至2024920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2660290

传真:0917-4602642

邮箱:bjshbjlxfj@163.com

通讯地址:陇县城关镇崇文路6号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721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陇县段家峡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陇县曹家湾段家峡

 

陇县段家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段家峡水电站位于陇县曹家湾镇段家峡村,属段家峡水库灌区输水总干渠梯级开发的第二级引水式电站。1983年7月开工建设,1988年12月底并网运行,电站引水流量7.0m³/s,设计发电水头25.5m,装机容量1260kW(2×630kW),实际多年平均发电量305万kW·h。2012年4月进行了增效扩容改造,装机容量增加1430kW(800kW+630kW),设计年发电量541万kW·h,是一座无调节小型引水式水电站工程,总投资7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根据宝鸡市水利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整改类水电站审批手续整改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宝水发〔2023〕351号)和《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电站属于整改类需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手续。

 

1.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 噪声:厂房墙体隔声,并在水轮发电机等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定期对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弃渣和设备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在水电站内设专门的垃圾收集桶,弃渣分类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和弃渣由当地村委会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水生生态: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按要求在段家峡坝后水电站尾水出口消力池设置溢流堰向千河泄流,并在溢流堰上方安装生态流量监控监测装置,对下泄的生态流量进行实时监控报告。本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0.393m3/s,消力池来水流量小于最小下泄生态流量时电站不运行,将来水全部下泄。

 

陇县河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陇县东南镇河沟村

 

陇县段家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河沟水电站位于陇县东南镇河沟村,始建于1962年,1982年续建,由陇县段家峡灌区南干渠引水发电,设计引水流量5.0m3/s,属于引水式电站。2014年进行了增效扩容,原1台200kW、2台250kW的机组更换为3台275kW的机组,增效扩容后总装机容量为825kw,年发电时间3750h。项目总投资38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30%。根据宝鸡市水利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整改类水电站审批手续整改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宝水发〔2023〕351号)和《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电站属于整改类,需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手续。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噪声:厂房墙体隔声,并在水轮发电机等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定期对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弃渣和设备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在水电站内设专门的垃圾收集桶,弃渣分类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和弃渣由当地村委会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水生生态: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按照综合利用水利枢纽附属电站要求,发电尾水直接进入供水、灌溉渠道,发电服从供水、灌溉需求,生态流量由枢纽(段家峡水库消力池)确定和下泄。

 

陇县流曲水电站建设项目

 

陇县曹家湾镇咸宜关村

 

陇县宏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流曲水电站位于陇县曹家湾镇咸宜关村,2011年12月建成运行,水电站主要由引水枢纽、引水系统、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高1.5m,坝长30m。是咸宜河流域开发的第一级水电站,属引水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500kW(2×250kW),年利用小时4200h,电站总水头44.8m,平均引水流量1.4m3/s,多年平均发电量210万kW·h,是一座无调节小型引水式水电站工程,总投资36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根据宝鸡市水利局等7部门《关于转发陕西省黄河流域和巴山区域整改类水电站审批手续整改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宝水发〔2023〕351号)和《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陇县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该电站属于整改类,需补充完善相关手续,本次环评为补办环评手续。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2.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轮发电机,设置厂房墙体隔声,并在水轮发电机等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定期对水轮发电机组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废: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弃渣和设备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在水电站内设专门的垃圾收集桶,弃渣分类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和弃渣由当地村委会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及运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水生生态: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按要求在拦河坝上安装泄水闸,泄水闸设置限位器,通过控制闸门开放大小控制向下游河段放流的水量,本电站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为0.114m3/s。

 

 

专家组意见(流曲水电站).docx

专家组意见(段家峡水电站).docx

陇县河沟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专家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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